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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残联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全省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线标准(2500元)的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省残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各市区贫困残疾人状况,制定年度任务分配方案,商省委组织部同意后,下达各市区执行。各市、区残联会同市(区)党委组织部按照省上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和年度任务分配计划,逐级下达各县(市、区)落实,县(市、区)残联会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县(市、区)残联组织乡镇(街道)残联、村党组织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要求和标准逐户逐人进行登记筛选,确定帮扶对象,以村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

  (三)审批建档。每个帮扶对象填写《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附后),向村党组织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街道)党委签署意见,由乡镇(街道)残联报送县(市、区)残联,由县(市、区)残联商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要建立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四)结对帮扶。

  村党支部结合本村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委派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与所属党支部签订帮扶协议(由各市自行制定)。

  (五)落实帮扶措施。

  1、认真落实兑现社会保障优惠政策。村党支部要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生活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村办企业就业;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帮助帮扶对象优先获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等相关惠农补贴,使被帮扶的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

  2、切实结合实际准确选择帮扶项目。村党支部要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状况,结合村内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确定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因人因地而异,帮助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培养贫困残疾人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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