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民主评议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方案的通知
(冀国土资办字〔2011〕36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民主评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组织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厅党组决定,2011年底在全系统组织民主评议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活动,现将《民主评议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民主评议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1年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和河北省民主评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组织机关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严密组织厅机关的评议活动,发挥对市县局评议活动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解决妨碍市场主体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遵循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制定评议方案,严密计划评议过程,缜密组织评议活动,公正反映和正确运用评议结果。
三、评议分类
(一)基层评议机关。参评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政法处、调控处、规划处、财务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矿管处、储量处、地勘处、地环处、执法监察局、海域处、海环处、科技处、信访处。
(二)机关处室评议直属服务单位。参评单位:宣传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财务。
(三)服务对象评议行政审批“窗口单位”: 规划处、财务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矿管处、储量处、地勘处、地环处、执法监察局、海域处、海环处、行政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