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创先争优活动近期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1〕75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直机关第5次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厅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取得新成效,经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近期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抓党建”的任务要求,牢牢把握“建强队伍、勇破两难”的主题,全面落实厅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能力,树立国土资源系统良好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近期,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安排意见》(冀国土资党发〔2011〕8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约法八章的通知》(冀国土资党发〔2011〕80号),厅直属机关党委印发了《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冀国土资机党字〔2011〕12号)、《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活动的通知》(冀国土资机党字〔2011〕15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的通知》(冀国土资机党字〔2011〕16号),对集中学习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学习贯彻活动。特别是要认真对照厅直属机关党委15号文件的具体安排,按时上交个人学习体会(11月30日前)和支部学习总结(12月30日前)。
(二)深化“四项机制”建设。全面对标、认责承诺、亮牌示范、夺旗争星四项机制,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的有力保证。各单位要按照厅《关于组织开展“全面对标、夺旗争星”和“认责承诺”活动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发〔2010〕75号)要求,认真抓好深化拓展工作。各支部、每名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固强补弱。12月底前,各单位要对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明年年初,组织好新一轮的认责承诺。要结合年终考评,组织党员“把个人成绩摆出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把服务成效摆出来”、各支部“把工作业绩摆出来”。各单位要按照厅《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意见》(冀国土资办发〔2011〕16号)要求,迅速掀起比学赶帮超工作热潮,深入开展“争星活动”,努力争当“公道正派星”、“爱岗敬业星”、“精通业务星”、“开拓创新星”、“服务群众星”,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先争优的实践中。12月底前,各单位要把落实“四项机制”工作总结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