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加强对我区扩权强县工作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道伟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林念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方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开长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黄伟京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林日华 自治区法制办主任
农生文 自治区绩效办主任
谢志刚 自治区编办主任
牛献忠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
蒙建华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二、工作机构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推进我区扩权强县工作,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审核组、培训组、宣传组、考核督查组,工作人员分别从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市)抽调组成,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办公室主任:黄方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廖 坚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伟雄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黄小奇 自治区绩效办副主任
韦运雪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颜凤云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钟 穗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卢 岱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我区扩权强县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