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我区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区与外省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区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称雨雪冰冻灾害,指持续大范围雨雪、冰冻极端天气造成的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4 总体目标
在各级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分级、分指挥部负责制,加强上下左右联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围绕“通路、保电、安民”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六保”目标: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保卫生、保稳定、保秩序。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依靠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6 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电力供应和通信安全畅通。
(4)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5)保障农林渔牧业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6)保障市场商品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
(7)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2 雨雪冰冻灾害分级标准
2.1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由于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2)造成区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区内主要火车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民航运输中断,区内主要民航机场长时间关闭,大量航班取消。上述情况致使区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5万人以上长时间滞留在区内各主要城市,或3万人以上滞留在高速公路上,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3)造成区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区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区电网、华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造成区内重要城市大范围的市内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区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5)其他由于雨雪冰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2.2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由于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以下灾害或影响之一的,为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2)造成区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区内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者民航运输部分中断,区内主要民航机场关闭,当日大量航班延误或取消。上述情况致使区内或与区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情况范围较大,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滞留在区内各主要城市或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滞留在高速公路上,或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