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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要求有可衡量的指标任务):

 

建设方案:

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环节: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绩效目标):



  附件2:
  XX市广东省2012年省级发展冬季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地级市农业局):                        单位:万元

编号

市别

专项资金

名称

项目承担

单位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绩效目标

申报财政

补助金额

报送文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制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三:
  2012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名称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资金
  二、专项资金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建设粤台农业合作项目,以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为目标,以发展高科技农业和外向型农业为重点,以引入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为切入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通过项目基础设施共享,提升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两岸农业共同发展。
  三、专项资金扶持重点、用途和补助标准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经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内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项目的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补助以发展高科技、外向型的现代农业为主要方向,重点扶持台湾农业良种的引进、繁育、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高新、生物技术的引进和转化应用,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流通和贸易,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经济、技术、管理经验和信息的交流等方面的两岸合作。
  采取竞争性机制进行项目申报。每个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80万元。佛山、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以整个地级市行政区域为单位,可各申报六个项目;广东珠海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广东汕头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广东梅州梅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广东省(韶关)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广东省(江门)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可各申报两个项目。各有关地级市要严格把关,组织专家论证和考评后,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四、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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