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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等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教研室)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对候选的示范专业进行现场考核,上网公示评审结果,广泛征求意见后确认评审结果。
  五、表彰奖励
  对省级示范专业给予奖牌、奖金和荣誉证书等奖励;对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示范专业授予荣誉证书;对省级精品课程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等奖励,省级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作为业绩材料之一;对省级教学名师给予奖金、荣誉证书和可破格参加教授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资格等奖励;对省级专业带头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以下简称“创、讲、做”)、重点专业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创、讲、做”的创建工作,以强化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为龙头、以打造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为引领,带动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2、建立专业资质准入制度。从2010年开始,凡是举办高级技工班的专业,必须是省级重点技校及以上学校中的市级以上重点专业;凡举办技师(预备技师)学制班的专业,必须是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及以上学校中的省级重点专业。
  3、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的“创、讲、做” 、重点专业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活动涉及资料数据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力求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审任务。
  附件:
  1、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2、江苏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3、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学名师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设置时间

培养层次

在校生数

专任教师队伍

实习设备总值

校外实习基地总数

累计毕业生数

技能竞赛获奖最高名次

一次性就业率

社会培训年均人次

总数

副高率

一体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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