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予每人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获得过省政府“特聘教授”资助资金的,给予每人64万元资助。
2、优先推荐进入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2012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代表性作品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将申报书打印后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交各受理部门。申报材料包括:
1、2012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代表性文化创新作品。
4、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既要广泛宣传、大力引进、积极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又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
2、各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申报。
3、对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有关主管部门联系。
附件:1、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2、申报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计划汇总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厅
2012年3月19日
附件1
□教育
□科技
□卫生
□文化
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申报类别 □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实验室
□重点学科 □文化创新项目
引进人才姓名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接受或合作单位)(盖章)
所 在 地 区
市
县(市、区)
单 位 地 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