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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2012)


  11.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

  12.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13. 提高儿童科学素养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科技馆、虚拟科技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资源,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场所和机会。建立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14. 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完善和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基本解决学生择校问题。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将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

  15. 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大对师资尤其是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师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6.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接入互联网的比例,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17. 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教职工要爱护、尊重儿童,维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学校纪律和教育方法应适合学生身心特点。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提供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提供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住宿条件。

  18.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资金使用管理。

  19. 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和相关法律知识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三)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2. 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 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4. 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

  5. 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 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7. 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地级市和其他人口较多市县建立1所具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和1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8. 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

  策略措施:

  1. 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的投入,逐步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 保障儿童基本医疗。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扶贫救助资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助。建立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发展合作医疗以及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3. 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对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予以补贴。

  4.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生活水平。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改善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提高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

  5. 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孤儿社会保障政策,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需求。帮助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孤儿就业。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替代养护制度,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6. 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模式。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继续办好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等市县儿童福利院,争取在东方、临高、陵水、昌江等市县建设儿童福利院,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与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探索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和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

  7. 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8.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探索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

  9. 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 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降低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率;减少针对儿童的暴力侵害案件。

  2. 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 儿童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

  4. 为不同年龄段儿童提供健康向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

  5. 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6. 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

  7. 增加市县(区)、乡镇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条街道和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8. 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9. 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10. 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11. 增强儿童生态环保意识。

  策略措施:

  1. 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

  2.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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