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赣府发〔2012〕6号 2012年2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2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政府决定,在连续五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2年共筹集财政性资金约500亿元,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70件实事,继续扎实推进新一轮民生工程。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其中“4050”人员就业4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4亿元,用于5万个城镇公益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岗位的工资补助。
3.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3万人。
4.帮助残疾人就业。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6000万元,其中:培训14000名残疾人,安排资金1840万元;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安排资金2180万元;为5500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安排资金1980万元。
5.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财政安排1335万元,培养6000名农民大学生。
6.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200名,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资金3432万元;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0名,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等资金5400万元。
7.加强就业和技能培训。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2.6亿元,免费培训省内工业园区员工30万人,创业培训6万人。
8.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增加安排担保资金1亿元,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比例达到70%以上。
二、社会保险
9.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略高于全国平均调待增幅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基本养老金。
10.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45万人,达到65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