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可凭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和2011年参加该项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三)考试收费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2年4月21日9:00至2012年4月23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Index.aspx)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五、其它事项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三)根据国家关于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市。
  (四)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