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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八)提高科技服务机构的集成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供成果筛选、技术评估、中试孵化、技术融资、技术转移、推广应用等服务。推进新型产业组织建设,鼓励以龙头企业或研发机构为核心,组建行业联盟或产业技术联盟,为行业或产业提供共性服务。围绕北京市产业发展特点,规划、布局和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引导和支持各类科技资源服务于园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集聚区建设,推动跨国技术转移服务和技术集成服务业务的发展,不断强化科技服务的集成能力和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九)发挥科技服务资源效能。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进一步释放科技资源效能。完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运行机制,重点支持科技服务资源的开放应用,探索第三方托管模式,实现资源盘活。鼓励有条件的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开放运行机制,提供市场化科技服务。
  (十)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组建面向国际市场的服务联盟,发挥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开展国际科技服务。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在京举办科技服务业专业性高端国际会议和国际交流活动,面向国际市场开展研发、设计等科技服务。鼓励境内外科技服务机构在京设立分支机构或独立机构,服务首都创新。推进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盟,提升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国内外研发中心落户北京,增强研发产业新一轮国际分工转移的承载能力。
  (十一)增强科技服务业的持续发展能力。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以无形资产出资、联合共建等多种形式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以产业发展为主线,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新与科技创新。完善阶梯式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和多层次人才培养制度,加强科技服务业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引进行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推进技术经纪人等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探索科技服务机构与高校联合培养科技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和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科技服务人才队伍。
  四、优化市场环境,挖掘产业发展潜力
  (十二)强化市场培育。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外包采购科技服务。实施科技服务体验计划,对产生良好效果的科技服务项目给予支持,提升企业对科技服务的应用水平。实施科技服务全国路演,促进科技服务机构开拓市场。发挥政府采购培育科技服务市场的作用。
  (十三)建设服务品牌。推进科技服务业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科技服务示范项目、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科技服务业优秀品牌,树立服务标杆。加强服务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北京服务”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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