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宜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行动,并贯穿于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设“四个安庆”的全过程,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并全面掌握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二)强化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市政府已连续多年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并狠抓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内容,严格实施考核和奖惩。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合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合打假机制。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要结合新医改,加强对药品全过程的监管。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加强对药品价格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行为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要依法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和防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