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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


  六、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合理设置并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确保2012年底前全面实现“乡有水利站、村有水管员”和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管理经费“三落实”的目标。同时,加强基层水管站基础设施建设,理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县(市)、区水利局对基层水管机构人事、财务、物资的垂直管理,整合力量,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七、提升依法管水能力。根据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节约用水、农村水利、湖泊管理等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水法规体系。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力度,加强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并明晰工作职能,优化并合理调整现有内设机构。设立全市湖泊统一管理机构,推动湖泊流域综合管理和保护,实现湖泊保护与流域保护相一致,湖泊治理与河网治理相衔接,湖泊水面、水量、水质保护相统一。要加强水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并逐步纳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经费、装备,探索融水事纠纷、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域管理等水行政事务为一体的综合执法,不断提高水政执法监察能力和执法效能。

  八、加强水利队伍建设。以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为中心,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支持水利系统和水管单位引进人才,拓宽水利人才流通渠道,解决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建立正常的水利技术人员新老更替机制,确保水利人才不断档。“十二五”期间,市水利部门将每年公开招聘(引进)5名以上事业编制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等规定,加强水利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实技术力量。各县(市)、区水利系统也要每年增加不少于2名水利专业专科以上技术人员,并确保每个基层水管站有2名水利专科以上技术人员。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利改革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统筹解决事关安庆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跟踪协调推进重点项目进程,全面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水利改革发展年度目标考核。结合防汛责任分工,对市领导联系县(市)、区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划片分责。研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考核细则,把水利改革发展成效列入县(市)、区政府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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