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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和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和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
(穗卫妇社〔2011〕20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为促进0-3岁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提高我市儿童保健水平,我局委托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组织制定了《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和《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操作规范》,现印发你们,电子文本可登陆www.gzmed.gov.cn政策文件栏目下载。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

  儿童健康区别与成人健康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儿童的发育和成长,随着儿童期疾病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成就,保障、促进儿童的发育和成长已成为儿童保健越来越重要的任务。

  为促进0~3岁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卫生部于2004年12月在全国15家妇幼保健机构启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试点项目。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作为项目参与单位,经过4年试点探索,系统整合医学、营养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技术,建立了一套以家庭为中心促进儿童早期身心全面发展的儿童保健服务模式。为推广该项适宜技术,普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理念,提高儿童保健水平,特制定《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供各医疗保健机构(核定有儿童保健诊疗科目)开展0-3岁儿童保健服务参考。

  一、婴幼儿期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一)生长发育监测: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对婴幼儿体格发育、大动作发育及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动态的观察儿童生长发育趋势,早期发现并消除不利因素,早期进行干预。

  (二)脑损伤筛查:对出生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定期筛查,发现可疑脑损伤的儿童,给予及时转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婴幼儿家庭健康指导,根据婴幼儿定期发育监测情况,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内容包括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睡眠、常见疾病预防、早期促进、儿童意外伤害预防等内容。

  (四)高危儿管理: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中度及以上营养不良、活动性佝偻病、中度及以上缺铁性贫血、单纯性肥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专案干预管理,必要时转诊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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