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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关于岳阳市深入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关于岳阳市深入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制订的《岳阳市深入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岳阳市深入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经信委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6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总体部署,按照“贴近中心促发展、贴近职工办实事、贴近基层搞服务”的工作要求,着力推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重点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构建民本岳阳和谐崛起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暨联席会议工作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目标

  自2010年到2012年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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