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巩固绿化成果,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严格依法治林护绿,加大现有绿地保护力度,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巩固绿化成果。
(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在全市开展“绿化家园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大型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市民齐心协力植绿、补绿、护绿,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0年5月至8月)。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进行工作发动,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与规划设计(2010年8月至12月)。组织队伍进行调查摸底,出具岳阳市绿化现状调查报告,编制绿化规划,建立岳阳市绿化信息系统,制定申报方案和责任分解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绿化进程(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市城区各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根据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具体要求,全方位开展绿化工作,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着力抓好公共绿地建设、机关庭院、学校、医院、企业、部队营区、居民小区等单位的绿化工作,大幅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水平。
第四阶段,申报考核验收(2013年1月至11月)。准备申报材料,完成全市绿化信息系统的更新,制作展示我市绿化建设成就和风貌的多媒体光盘。迎接全国绿化委员会和省绿化委员会的全面审核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和要求,跟踪报道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好典型和经验,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
(三)落实创建任务。云溪区、君山区要对照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评价指标,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市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全面完成辖区内城郊森林覆盖率,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村庄绿化覆盖率,下属各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率等创建任务;市林业局、市绿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创建迎检有关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完成本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率达标;市园林局负责根据绿化创模规划,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达到或超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