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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

  (二)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三)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二、基本要素

  (一)综合减灾工作组织与管理机制完善。成立了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机制。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全面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运行、评估与改进工作。

  2、组织开展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地图。

  3、组织编制社区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4、组织制定符合社区条件、体现社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综合减灾目标和计划。

  5、调动社区内各种资源,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资源的投入,共同参与社区综合减灾教育宣传活动,提升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6、组织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绩效评审。

  (二)开展灾害风险评估。

  1、采用居民参与的方式,开展社区内各种灾害风险排查工作。

  2、明确社区老年人、小孩、孕妇、病患者、伤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分布,针对风险落实了对口帮扶救助人员和措施。

  3、积极鼓励居民参与编制并知晓社区灾害风险地图。

  (三)制定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1、预案明确在社区设灾害信息员,开展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健全了监测制度,灾害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的措施落实。

  2、预案明确了特定手段和方法,能及时准确向社区居民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3、预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责任人的联系方式,有针对社区弱势群体的对应救助措施。

  4、预案中有社区综合避难图,明确了灾害风险隐患点(带),应急避难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脆弱人群临时安置避险位置、消防和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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