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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城乡综合减灾能力,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减发〔2011〕3号)精神,现就加强全市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1年开始,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420个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中农村社区不少于100个)。2011年建设20个(其中农村社区5个),以后每年建设100个(其中农村社区不少于20个),经过5年左右时间,使全市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以社区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安保人员为主体的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队伍。2011年底实现全市3485个社区(其中405个城市社区、3080个农村社区)分别有1名以上灾害信息员,每年以县级民政部门为主开展1至2次集中业务培训,2至3年内使所有灾害信息员获得民政部颁发的灾害信息员资格证书。支持和鼓励社区内的干部群众成立形式多样的减灾志愿者队伍,大幅度提升社区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上报和社区减灾服务能力。

  (二)加强减灾预案编制、演练。结合社区实际,科学编制综合减灾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规范预警防范、灾害应急处置、避灾安置、生活救助、信息传递等工作,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使社区群众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互救、医疗救护等逃生技能。到2015年,全市社区综合减灾预案编制率达100%,社区居民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

  (三)加强减灾设施装备建设。支持和鼓励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储备、配备必要的急救、逃生、照明等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通过确认、新建等形式,科学选点,合理布局,利用社区内公园、广场、绿地、学校等现有场地设置避灾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并向社会公开,引导社区居民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到达最近的避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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