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负责在女性劳务输出与培训方面统一部署,加强监督、指导、协调。
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康复治疗和健康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市工商局:配合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依法规范各类经营企业用工行为。
市广电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妇儿工委办:负责加强与外地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外地反拐合作项目的建设和引进,充分利用有关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
市扶贫办:负责组织全市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加大针对贫困妇女儿童的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缓解妇女儿童的贫困程度,降低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贫困发生率。
市总工会:依法维护女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困难、单亲女农民工提供帮扶救助。
团市委: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和维权服务,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组织发动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行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我市作为劳务输出大市,劳动力流动频繁,面临的反拐工作形势严峻。在城市化背景下,外出女性面临着更多的安全风险以及就业风险,陷入被欺骗、压迫和债务束缚,被剥削、奴役工作的危险加大,特别是女童与青年女性遭遇以劳动剥削和性剥削为目的的侵害风险增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提高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针对当前的形势特点,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完善以政府部门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建立和推广以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并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在政府部门、民间团体和社区村组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网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积极为反拐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预防各种侵害女童和女青年权益的行为,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团体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种资源,为妇女儿童正常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的服务功能、主动为外出务工女性及留守儿童提供帮助和服务,积极扶持、帮助成立雇主协会和外出务工人员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参与预防拐卖工作,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区、村组成员尤其是妇女、儿童自身的反拐意识、识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切实加强反拐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积极研究在劳务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建立农靛养老保险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扩大就业渠道,积极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落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区,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采取普遍宣传和重点宣传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制教育,让群众认识到拐骗、买卖人口是一种犯罪行为以及妇女儿童被拐卖后的严重社会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