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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商务局要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资金申领流程、联合服务窗口设立、报废汽车回收网点等情况,通过传媒、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宣传。要组织和引导有关汽车行业组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新车销售企业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讲解、演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介绍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新车销售等相关知识,使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做好政策培训
  汽车以旧换新的资金发放等具体工作中,要重视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汽车以旧换新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企业应积极参加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会,尽快完成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工作,保证商务、财政、环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网点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规范、熟练使用,及时、准确填报有关信息。
  (五)落实配套政策
  结合我市实际,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可研究制定必要的配套措施,引导老旧汽车、“黄标车”提前报废。市财政局根据资金测算结果提出配套资金落实意见,做好补贴资金计划。预计实际补贴资金数额超过预算的,市财政局要及早做好补贴资金的落实保障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动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顺利、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六)加强企业指导
  市商务局要统筹规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鼓励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大投入,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拆解水平。
  (七)强化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经营,防止报而不废,开假证明等行为发生,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除由相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告违规行为、收回或暂停发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从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企业名单剔除等处罚。相关部门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略)
  2.娄底市承担汽车以旧换新的回收拆解企业和品牌经销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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