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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印发2009年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印发2009年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穗市政园林函〔2009〕49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09年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省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09〕22号)和市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广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17号)以及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2009年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如下:
  一、调整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动,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成员为:
  组 长:杨国权(副局长)
  副组长:刘敏坚(派驻纪检组组长、局纪委书记)
  成 员:由局服务监督处,纪委办、监察室,办公室,科技处,计统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燃气管理处,园林绿化与风景区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综合处,组织处,人事处,保卫处,宣传处,工会负责人组成。
  局政务公开工作由服务监督处和纪委办监察室牵头,日常办公室设在服务监督处。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按照市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及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着重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促进工作不断深化。
  (一)根据《印发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9〕19号)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备案项目,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管理处、工程处、园林绿化处、燃气处、服务监督处、综合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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