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指导意见
(粤府〔2012〕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决策部署,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决定》(粤发〔2010〕7号)精神,把握后金融危机时期的重要机遇,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企业国际化战略,现就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坚持面向世界、融入全球,以国际视野把握外经贸工作和企业发展的战略方向,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实施更高层次的“走出去”战略,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有效参与全球经济格局变革和国际产业重组,显著提升我省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
(二)发展目标。扩大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境外企业数量及境外资产、境外收入、境外人员数量快速增长,跨国经营水平和境外投资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国际化的自主品牌和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本土跨国公司,推动境外投资从以设立境外一般贸易机构为主向完善境外产研销链条转变,从以价值链中低端环节为主向技术、人才、品牌等高端环节转变,加快形成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本土跨国公司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15年,全省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额达200亿美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超200亿美元(其中境外收入达到一定比例,下同)的大型本土跨国公司到2015年达到2-3个,到2020年达到10个。
二、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作用
(三)加强宏观指导和战略规划。研究制订促进跨国经营、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将政策性金融机构等重点服务机构纳入联席会议,加快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外经贸、国有资产监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等相关部门要将推动跨国经营作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战略方向,加强指导和支持,抓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各地级以上市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走出去”和“引进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