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航空货物(邮件)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2年2月8日 川发改价格〔2012〕75号)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成都空港货运站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航空货物(邮件)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蓉机场地服〔2011〕60号)、成都空港货运站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航空货物(邮件)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和你们的货运服务情况,经研究,现对航空货物(邮件)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出港货物、邮件装卸处置费收费标准
货物类别
| 价格
(元/公斤)
| 备 注
|
国内货物(邮件)
| 0.40
| 1.每票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尾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2.国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等),每票加收400元。
3.国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等),每票加收650元。
|
国际货物(邮件)
|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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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港货物、邮件装卸处置费收费标准
货物类别
| 价格
(元/公斤)
| 备 注
|
国内鲜货
| 0.40
| 1.每票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尾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2.国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等),每票加收400元。
3.国际特种货物(灵柩、枪械弹药、危险物品等),每票加收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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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普货、急货(邮件)
|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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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邮件)
|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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