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水运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珠字[2011]14号)精神,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 “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负总责,各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各船舶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对应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积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业、船舶和乡镇渡口经营人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析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着重做好:经营资质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船舶消防设施和设备、防汛防台和季节性恶劣天气防范、隐患整改、应急演练等六个方面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注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为契机,认真开展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要细化排查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通过网络平台按时上报排查隐患情况。同时各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加大隐患专项排查的检查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从源头上管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着力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动。各企业必须自觉接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检查,凡检查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坚决按照“四个一律”处理。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制定应急预案。为确保我市水运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制定重特大生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当发生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开展实施救援、抢险和旅客疏散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各单位、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如下制度:1.建立生产事故报告制度;2.建立事故倒查追究制度;3.建立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4.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5.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四、整治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