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检查工作的通知
(珠交字11、3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9月1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2011年国庆节期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行业全体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平安的假期,我局决定自09月20起至国庆假期结束,在全行业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望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国庆长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节前安全大检查不走过场,注重实效。
二、检查内容
(一)道路客货运输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组织有序、保障有力,强化对司乘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
1、在前一段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国庆节前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营运车辆是否按核定线路运行、是否进站、是否落实长途班线中途休息和凌晨2时到5时停车休息的规定及告知制度,司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在公司及运管部门备案;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落实安检制度及报班手续。
2、司乘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存在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3、是否落实“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并做好检验记录;车辆有无带故障运行等。
4、各客运站是否严格按车辆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检票,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进出站例检制度,有无长期不进站经营的客运班车等。
5、是否按要求切实加强对“三品”的查堵工作,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安检机,是否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专人负责检查制度等。
6、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GPS,充分发挥GPS等监控系统的作用,是否健全GPS值班监控制度,并落实专职监控人员等。
(二)水路运输
1、重点对船舶以及客运码头、乡镇渡口、渡船、危险品码头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排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