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各在建重点交通项目单位:
2011年第17号台风“纳沙”预计将于9月29日下午到夜间在粤西到海南之间沿海地区登陆,29日至30日我市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未来数日正值天文大潮,可能还有风暴潮。另又有一台风第19号台风“尼格”已在太平洋生成,预计10月3日在我国南部沿海登陆。根据9月28日上午省三防指挥部电视电话会议及市三防会议要求,为做好我市交通行业的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工作,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台风“纳沙”特点是形成于秋季,路径和强度复杂多变,正值天文大潮,将会有大风、大雨、大浪、大潮,是我省今年以来最强的一次台风,台风期间又恰逢国庆长假,增加防御工作的难度,该台风将会对交通行业的公路、航道设施、运输生产、在建重大项目及百姓出行都将带来较大的影响和安全隐患,为此各单位(部门)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严阵以待,不得掉以轻心。切实加强责任制落实,确保领导到位、指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准备到位,全面进入防御状态。
二、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
局安全技术科负责做好本次防台风的指导、统筹协调、应急预案工作;局运输管理科、民航公交科负责组织落实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调配组织,督促运输企业做好三防安全生产工作;路运处、金湾交管总站、斗门交通局负责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运输企业三防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局建设科会同质监站负责协调公路部门保证公路的畅通和对受损公路的抢修,负责检查在建重点交通项目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市水运处负责水上运输防台风的各项安全工作检查;市交通信息中心负责利用GPS平台,及时发布防台风的信息。
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各在建重点交通项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防台风措施,加强防台风安全检查,确保旅客、货物运输安全,确保在建工程施工人员、驻地、高空作业安全。台风期间,所有船只必须停航靠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回,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和危运企业,凡途经台风袭扰地区的一律停运,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