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春运领导机构成员、统计员、春运值班安排、联系电话,(包括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于1月4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联系人:曾新东。联系电话:2265132(传真)。
二、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粤交运〔2008〕1254号)和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珠交字〔2011〕9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建立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演练,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二)落实应急运力。各运输企业要按照《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赋予的应急任务和相关要求,储备相应的应急运力,一旦启动预案,必须无条件服从省、市下达的应急任务。
一是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赋予我市支援对口城市任务的应急运力,做到五落实(交通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车辆、驾驶员、通讯联系电话),并做好应急准备(应急组织:带队领导、技术骨干;随行物资器材:防寒、防滑、防饥、防病等;通讯联络:卫星定位、车载导航、手机电话等),以确保应急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春运转运工作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加强道路旅客卸载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交字〔2008〕300号)要求及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做好旅客卸载转运工作。
(三)维护客流高峰运营秩序。客流高峰时段,各客运站要全力维护经营秩序。发生突发事件,应沉着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辖区运管部门、驻站交管站(所)及局春运办或有关部门报告,以取得支援配合,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四)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春节期间客流量集中、流动性大,是疫情重要防控期。各级运管部门、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上级的有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突出防控重点,落实防控措施,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三、加强安全监管,维护行业稳定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重中之重,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及家庭幸福快乐,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和生存发展。因此,各级交通部门、各运输企业一定要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行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