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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推进2012年度杭州市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4、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和部门协作力度。要积极宣传引导,通过各级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报道,充分宣传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目的、措施和效果;强化养殖场主和经营者作为生猪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鼓励消费者主动查询追溯信息,创造追溯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强化培训,及时解决设备操作和网络应用上的技术问题。要加强总结和交流,增强部门与部门以及同一部门内各环节的协作力度。

  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且要制定本地区年度生猪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地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本地区2012年生猪及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报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王哲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表:
  2012年度有关区、县(市)生猪追溯信息上传数任务分配表

序号

区、县(市)

上传头次数任务(万)

养殖防疫环节

流通检疫环节

1

西湖

0.5

2

滨江

1

3

下沙

1.5

4

萧山

438

12

5

余杭

114.5

2.5

6

富阳

67.5

2.5

7

临安

72

3

8

建德

48

2

9

桐庐

43.5

1.5

10

淳安

43.5

1.5

11

合计

82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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