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提升农业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能力。各地要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调处能力建设,依法调解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并充实事故鉴定专家队伍,切实组织协调好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和调处工作,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止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和规范农业行政执法
9、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专项活动,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运、部门配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以整治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主要内容的“绿剑”农资打假保农集中执法行动和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净化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违禁药物、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力度。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和植物检疫违法案件查处,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继续开展农资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今年重点对饲料行业开展信用等级评级工作。加强未参评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10、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样管理办法》,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今年计划对各类投入品抽检1000个批次,在例行常态抽检工作基础上,重点加强违禁药物、隐性成份、有害微量元素等方面抽检力度。建立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机制,以试点先行为主导,推进我市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积极探索农业投入品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变“重行政强制、处罚,轻引导规范”的现象,采取引导、示范方式,给规范生产、经营农资企业和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建设一批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示范单位。开展每年一度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依托农资连锁平台,完善物技结合的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放心农资和服务进村入户。
11、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健全农业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加强重大执法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统一部署,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力度。积极推动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相互间配合协作,推进资源、力量、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数字移动执法、农业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农资质量、农产品安全预警机制,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法对农资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式、信息化的监管。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指导制度,采取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引导其自觉守法,切实做到疏堵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