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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通知


  二、广泛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多形式、多途径加大宣贯力度

  各单位要把《职业病防治法》纳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普及职业卫生法律知识。要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颁布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宣传媒介,采取宣贯说法、专题报道、问卷调查、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以及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推动《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把《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此次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背景、目的,了解新规定,理解新内容,把握新要求。要结合贯彻实施《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珠府办〔2011〕33号)、《关于印发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珠职防领〔2011〕4号)的通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管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要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健全并落实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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