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我市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普办《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杭依普办〔2011〕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活动内容

  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制作悬挂普法宣传横幅。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在局机关办公楼悬挂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内容的宣传横幅。直属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悬挂相关普法宣传横幅。

  (二)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六五”普法启动暨《行政强制法》专题辅导报告会。定于11月28日,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六五”普法启动暨《行政强制法》专题辅导报告会。总结全市民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部署“六五”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并对“五五”普法期间成绩显著的3家先进单位和15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专程邀请浙江大学法学院金伟峰教授来局作《行政强制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各区、(县)市民政局以及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分管领导和法制联络员,市老龄工办、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机关“12·4”广场普法宣传活动。市法制办将组织17家市级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于12月4日在拱墅区运河广场开展现场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画报评比。我局将选派3名行政执法人员,设计制作3块分别宣传惠民殡葬政策、老年人高龄津贴、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城乡低保政策的法制宣传展板,前往活动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参加普法宣传展板的展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