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认定高层次人才的,其年龄计算截止到材料受理之日。申报评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的,其年龄计算截止到本公告申报时间截止之日。
二、申报方式
高层次人才采取所在单位推荐或同行专家推荐的方式申报。青年优秀人才采取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
三、所需材料及工作程序
(一)所需材料
1、采取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方式的需提交:
(1)个人填写的申报表;
(2)学历(学位)、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2、采取专家推荐方式申报的需提交:
(1)个人填写的申报表;
(2)两名业内知名专家书面推荐函;
(3)学历(学位)、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推荐人负责核实申报材料。
(二)工作程序
1、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申报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加具推荐意见送主管部门或所属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具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专家推荐方式的申报材料无须公示,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报材料受理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组织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3、认定、评审结果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颁发证书。
四、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
2012年3月27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受理部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56-2128291,12333;
传真:0756-2128502;
电子邮箱:zhrsjgpk@163.com;
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1室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相关政策文件、认定评审标准、办事指南及申报表格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rsj.gov.cn)-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