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要求
(一)由各地环保部门牵头,联合地方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科协(科技局),根据“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将符合省级环境教育基地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报至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包括:《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能够反映本单位环境资源、环保特色与实施公众环境教育的能力业绩以及今后发展规划的文字、图表、照片(或光盘)等资料。
(三)请各地务必于4月25日前,将拟申报的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初步审查意见一并报送至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小组领导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刘仪 李晓玲
联系电话:0971-8177746
附件: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青海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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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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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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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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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
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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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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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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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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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教育资源情况及今后发展思路(环境建设、现有环境教育能力、特色、发展规划)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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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环保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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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地)环保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州、市(地)党委宣传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州、市(地)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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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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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定领导小组参加环境教育基地实地检查和验收的全体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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