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命名上城区司法局紫阳司法所等20家派驻司法所为杭州市样板司法所的决定
(杭司〔2012〕4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下沙街道司法所,白杨街道司法所: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08〕5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面履行司法所法定职责,按照《关于在全市派驻司法所中开展“样板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杭司〔2009〕100号)要求,自2009年起三年来,各区、县(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样板司法所”创建活动,对照标准精心组织,悉心指导,每年推荐一批派驻司法所作为“样板司法所”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各创建单位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所务管理,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各区、县(市)司法局推荐了31家派驻司法所为创建单位。根据创建活动安排,市局先后成立指导组和检查组,对31家创建单位进行了工作指导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命名上城区司法局紫阳司法所等20家派驻司法所为“杭州市样板司法所”、上城区司法局南星司法所等11家派驻司法所为“杭州市‘样板司法所’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样板司法所”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带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各司法所要积极向“样板司法所”和先进单位学习,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增强服务为民理念,强化工作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附件:1.“杭州市样板司法所”名单
2.杭州市“样板司法所”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杭州市样板司法所”名单
上城区司法局紫阳司法所
下城区司法局长庆司法所
下城区司法局潮鸣司法所
西湖区司法局留下司法所
西湖区司法局北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