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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汕市教办[2012]20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今年3月26日是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省教育厅为了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氛围,还印发了《致全省中小学校长的一封信》,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汕头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要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进一步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避险抗灾能力,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把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抓好、抓实、抓细,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力争使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二、创新载体,丰富内容

  (一)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中小学要根据本校建筑分布、学生人数、楼梯宽度等实际情况,针对火灾、地震、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同情况,绘制详细的安全疏散路线图,制订周密的演练方案,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要做好演练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演练使每一名学生都熟记疏散路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安全、快速撤离。

  (二)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各中小学要立足本地区、本学校发生事故的规律、特点,通过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要重点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溺水、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知识的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确保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地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订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本地区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了〈致全省中小学校长的一封信〉的通知》(粤教保函[2012]22号)转发到各中小学校。各学校校长要以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建立和健全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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