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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意见

  深入开展"献真情、送温暖、促和谐"关爱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献真情、送温暖、促和谐"关爱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杭文明办〔2012〕1号),市民工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区办学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市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要做好有关活动牵头或配合有关单位,精心策划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区域内相对比较合适的工地,发挥民工学校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的平台作用,邀请相关专业师资及专家,开展送技能、送法律、送健康、送文化、送医疗进工地系列活动;另一方面,要以提升民工综合素质为目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百家民工学校同上一节课"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为民工授课;一次"万名民工进社区"活动,组织民工志愿者参与社区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一次专题宣讲活动,邀请各界志愿者包括民工志愿者在民工学校宣讲;一次优秀民工志愿者评选活动,表彰奖励优秀民工志愿者;一次志愿者研讨活动,交流关爱民工的经验与做法。
  (四)加强办学交流和宣传,营造民工学校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大办学典型选树力度。各办学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办法》中,要深入建设工地及民工身边,指导和帮助办学主体创建示范民工学校,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组织示范校创建观摩交流和对非示范校的传帮带,推进扩面提质。下半年,举行全市示范民工学校创建与行业文化建设研讨会,以示范校带动全市民工学校协调发展,推动行业文化建设上新台阶。
  加强办学宣传工作。以"杭州市建管网民工学校专栏"、《杭州民工学校专刊》为载体,建立健全宣传报道通讯员队伍,落实通讯员信息工作责任制,完善通讯员用稿与民工学校考评相结合的量化考核,提高编辑质量和水平,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办学特色和经验,充分发挥专刊专栏对办好民工学校的引领作用,在民工学校之间形成比学赶超办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制。实践证明,民工学校办学领导重视与否绩效大不一样。各办学主体要建立健全民工学校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部门及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订今年民工学校工作实施意见和办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工地分校,从企业总校到工地分校,建立层层有目标考核的办学责任制,按计划、有步骤地精心组织实施。
  (二)注重实效,落实办学长效机制。办好民工学校重在求真务实。各办学主体要以全面贯彻《办法》为契机,查找民工学校办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住重点,创新举措,在落实办学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见实效,努力提升办学绩效的含金量。切忌就培训而培训、就活动而活动的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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