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意见
(杭建宣发〔2012〕95号)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杭州以城乡一体化、城市国际化为主抓手,着力建设"三城三区",这对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打造建筑强市,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建设一支适应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高素质的民工队伍,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学习型城市为主线,建设行业文化为主旨,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政府倡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的办学模式,固本强基,深化办学,产学联动,拓展共建,扩面提质,完善机制,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办学,为培育"新杭州人"和"新型产业工人",巩固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成果,建设幸福和谐人文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落实固本强基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此《办法》是办好民工学校的基本法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创建民工学校的宗旨和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民工学校的基本职能及其办学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民工学校办学的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创建民工学校的各项具体要求、办学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办学动态管理和长效机制。拟在3月底举办全市民工学校管理办法宣贯会,对各主管部门、办学主体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地主管部门要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办法》的工作意见,督促各办学主体切实履行民工学校总校的职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各民工学校总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查漏补缺,创新举措,夯实基础,完善办学,开创民工学校办学新局面。
启用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统一台账。台账是反映办学过程的真实记录,检验办学成效的重要依据。总结多年来的办学实践,从今年起,全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启用统一台账。各办学主体及其工地民工学校要十分重视,落实专人,按照台账使用须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建立、归集、整理、运用和彰显工作,规范办学管理。民工学校台账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参选示范民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