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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建局推进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建局推进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2]40号)


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市城管办、市城管局《关于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方案》(汕城管委办[2012]9号)要求,我局制订了《汕头市住建局推进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住建局推进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汕头市住建局推进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李锋书记有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力推进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市城管办、市城管局《关于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汕头市有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文件精神。

  (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宣传方式

  (一)在市区沿街(路)工地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附后)。

  (二)由安监机构将有关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发送到各在建工地。

  三、工作措施

  (一)我局成立推进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杨 鮀 生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苏钿升、邱礼鹏、吴汉川组成。

  (二)由有关各区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分别督促指导所属工地开展宣传活动。

  (三)请各区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沿街(路)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要重点督促沿街(路)建筑工地做到:

  1、施工单位 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明确管理责任人。

  2、保持运输车辆整洁,不污染城市道路。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所有上路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过程出现撒、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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