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矿区,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甘肃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省广电局 二○一二年三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实现农村直播卫星广播电视户户通,解决家家户户、人人听广播、看电视问题,根据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目标,全面推广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农民收看电视、收听党中央声音,推动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调动企业、农户等社会力量,建立健全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营体系,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
(二)群众自愿、长期受益。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不搞强行摊派,严禁违规收费,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普惠共享、长期受益。
(三)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统筹抓好建设、管理和运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开展。
(四)统一管理、规范运营。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和服务规范,建立全省统一、规范有效的技术体系和管理运营体系。
(五)可控可管、安全运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只限在批准的服务区域内入户,加强区域管理和用户管理,严格实行接收设备销售专营制度,做到卫星、有线和无线协调发展,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
三、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