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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

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
(筑安办发〔2012〕23号)


各区、市、县安委会、金阳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于2012年4月中旬在贵阳市召开,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确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会议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高卫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林业绿化局、市旅发委等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魏燕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艺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检查时间、内容、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止。

  内容: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方式:按行业分为七个检查组进行检查。

  (一)煤矿检查组

  由市工信委牵头,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参加。重点检查各产煤区、市、县煤矿复产复工及联合试运转煤矿复核工作情况;一季度大检查工作情况;瓦斯、水害防治及顶板管理等方面情况。

  (二)道路交通检查组

  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运输、维修作业;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凌晨6时行驶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驾驶员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车辆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校车运行;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GPS的,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货箱违法载人的情况;非法生产、拼装车辆(船舶)上路行驶(航运)的情况。由市公安交管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检查方案并牵头组织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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