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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宣传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宣传方案》的通知
(筑两湖一库发〔2012〕7号)


各处(室、站):

  为保护饮用水源,规范游泳垂钓行为,积极做好《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宣传方案》已经2012年3月16日党委扩大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处(室、站)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八号》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宣传贯彻《规定》,规范游泳垂钓行为,在全社会营造珍爱两湖一库,保护饮用水源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宣传贯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帅 江(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葛永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何道德(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新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晓东(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波(副局长)
  叶晓云(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时安(副调研员)
  成 员:张树军(纪检监察室主任)
  安 然(办公室副主任)
  魏德平(办公室副主任)
  李庆生(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絮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雷 力(综合执法处副处长)
  金方琴(财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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