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宣传方案》的通知
(筑两湖一库发〔2012〕7号)
各处(室、站):
为保护饮用水源,规范游泳垂钓行为,积极做好《
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宣传方案》已经2012年3月16日党委扩大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处(室、站)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
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已经2011年12月19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八号》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宣传贯彻
《规定》,规范游泳垂钓行为,在全社会营造珍爱两湖一库,保护饮用水源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
《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宣传贯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帅 江(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葛永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何道德(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新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晓东(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波(副局长)
叶晓云(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时安(副调研员)
成 员:张树军(纪检监察室主任)
安 然(办公室副主任)
魏德平(办公室副主任)
李庆生(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絮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雷 力(综合执法处副处长)
金方琴(财务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