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食〔2011〕29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中市卫生局: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控和妥善处置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时段长、节日期间群体性聚餐频繁,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作为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节日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节日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要加大对旅游景点、庙会、游园会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年夜饭”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食物规范制作的监督指导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要深化餐饮服务环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应急值守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检查过程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要在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
各市(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括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并于2012年2月6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