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食药监械〔2012〕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2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要求和“打造千亿医药产业”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2012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全方位地开展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努力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促进全省医疗器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法规宣贯培训,继续推进我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
(一)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宣贯实施工作。继续组织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学习《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多种方式,借助多种手段,深入生产企业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推动生产企业尽快达到规范要求。
(二)紧密结合注册核查、日常监管等工作,强化企业法规意识。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指导,有重点、分阶段、全方位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全省的顺利实施。
(三)继续探索省际间交流合作机制。扩大泛珠区域省际间观摩学习,交叉检查范围和频次,统一检查尺度,提高规范检查能力水平。
(四)针对不同产品不同工艺的实际,制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分类检查指导意见,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检查效率。
(五)开展一类无菌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日常检查,确保《规范》实施不留死角和盲点。
(六)是继续将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与变更现场检查工作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工作相结合,对《规范》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再评估。
二、围绕风险管理控制,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