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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市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填写《2012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文档和电子文档分别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和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厅将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对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联 系 人:
  李建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28-86782865(带传真)
  电子邮箱:spxt@scfda.gov.cn
  王国强 (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
  联系电话:028-86661534 传真:028-86677108
  电子邮箱:zxxk1534@sina.com

  附件:
  2012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上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类别

本辖区学校所数

检 查 情 况

查 处 情 况

本辖区食堂总数

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总数

检查户数

责令整改户数

出动人次数

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立案查处起数

吊销许可证书

取缔户数

罚款户数

罚款金额(元)

高校

 

 

 

 

 

 

 

 

 

 

 

 

中等职业学校

 

 

 

 

 

 

 

 

 

 

 

 

中学

 

 

 

 

 

 

 

 

 

 

 

 

小学

 

 

 

 

 

 

 

 

 

 

 

 

幼儿园(托儿所)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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