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食〔2012〕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中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11号)要求,省局决定对各市、州201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是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及队伍组建情况、经费保障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等。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情况,监管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方式

  采取各市、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自查自评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各市(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于2012年2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和对县以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并将自查自评结果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报送的材料包括:自查自评报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评价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总体评分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