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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办【2012】2号)


各市(州)局、省局各处(室、队)、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工作得到了各单位、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发挥了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宣传报道、树立监管部门形象;争取上级领导支持,推动难点问题有效解决等重要作用。但部分单位政务信息还存在文字质量不高、表述不清晰、亮点不突出、报送不及时、格式不统一、理论实践探讨类信息数量少等问题。

  为加强和改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工作,强化政务调研,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提升政务信息质量,经研究,省局制订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报送采编考评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务信息内容力求详实清楚,突出工作重点、亮点,文字通顺,条理清楚。

  二、加大政务调研力度,提高问题探讨、理论研究、决策实践类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质量。

  三、提高政务信息的时效性。

  四、单位名称准确,勿采用“我局”、“我州”等称谓。

  五、各县区局信息原则上不直接报送省局,请报送所属市州局,由市州局筛选编审后报送省局。

  六、以单一附件压缩发送;报送邮箱:bgs@scfda.gov.cn;自2012年3月1日起,全部采用OA系统报送。
  七、各单位、各处室请确定一名政务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报送相关事项,请于2月20日前将信息员的单位、姓名、职务、电话、QQ号码等报送至邮箱。

  八、省局办公室政务信息员:杨军,电话:028-86785803。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报送采编考评办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报送采编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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