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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要加大资金投入进行职业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提高职业危害防控水平。对于未组织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的要主动完成申报备案,对于未按规定开展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要主动请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评价工作。

  (三)整改执法阶段(2012年10-11月)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可以会同工会和其他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备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对于不依法开展申报、检测、评价,或检测、评价结果超过国家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仍不开展申报、检测、评价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实施行政处罚。

  (四)督查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关闭企业名单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市安全监管局对各区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求另行通知)。市局将汇总各区县的工作经验和成效并予以通报,对组织工作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予以批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区县安委会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所引发职业中毒事故的严重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类职业中毒事故对劳动者健康来来的危害以及事故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到调研详细,准备充分,部署周密;要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要计划安排合理,阶段重点明确,推进扎实有序,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措施,引导、扶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各项措施,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着力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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