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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培育理念,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
  (九)积极参与国家质检总局“建设年”各项活动。按照部署,组织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质检”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精心挑选演讲人才和演讲题材,参与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法治演讲比赛。认真组织开展局系统法制征文和法治图片征集活动,筛选高水平的征文和图片报送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实验室开放日活动,提升质监工作的知晓度。面向农村、社区、校区,为市民提供血压计免费校准和修理服务,继续做好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医疗机构、敬老院和卫生室血压计免费检定工作。
  (十)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熏陶、支撑和引领作用。张贴法治文化建设主题宣传画,组织开展汇编相关案例、法治故事,举办质监文化大讲堂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根据创建指标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行“开门审案”,扩大社会参与面和案件透明度,以案释法。注重运用质监法治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鲜活案例,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效应。继续实施《法律风险提示书》、《法律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宣传国家民主法治建设成就,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营造浓厚法制氛围。要善于在质监重大涉法事件中开展法制宣传,既要在第一时间为广大群众提供事实真相,更要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正确的法理解释和法律解读,构建健康向上、科学理性的法治舆论。
  四、巩固机制,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十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局法宣办要加强与市法宣办的沟通和联系,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局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过问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要参与普法工作的策划、部署和实施。各单位应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认真制定、落实各自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加强同所在区、县法宣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参与区、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建设队伍,整合资源。配齐配强法制宣传专兼职人员,充实讲师队伍,建立健全长效联络机制,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落实。加大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工作研究》作者专项培训,提高质监法宣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全面加强上海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编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和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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