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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全面推进,营造质量法治氛围
  (六)推进“质监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大力加强面向企业、面向消费者、面向全社会的质监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深入开展“质监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市、区两级质量技监机关开展读书学法活动,将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向政府相关部门宣传质监法律法规,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合作。深入开展“质监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受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查办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发放农资产品宣传资料,现场开展真假农资产品识别等。深入开展“质监法律进社区”活动,力求普法内容更贴近居民生活,符合居民需求,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和法制宣传橱窗,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基本常识。深入开展“质监法律进学校”活动,依托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质监法律进企业”活动,突出对监管服务对象,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产品企业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质监法律进单位”活动,组织职工参加质监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七)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制宣传。2012年“3.15”期间,继续与《新民晚报》合作,组织开展以“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树立质量技监良好形象”为主旨的“春令热线”开通仪式和专版报道工作,举行第五批“产品质量申诉企业直通车”签约仪式。结合“世界认可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海国际工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区、县质量技监局和有关认证、检测机构,大力宣传认证工作在保障产品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宣传活动;提高计量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面向社会开展不同层次的质监法制宣传活动。在“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期间,邀请媒体全过程跟踪,宣传报道“质监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水平。
  (八)拓展质监法制宣传工作载体。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完善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质量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提高社会质量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通过计量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结合“双打”、“打违除患”等专项行动,创新质监法制宣传方式方法。运用《政策法规工作研究》平台,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思考、政策研究的积极性。利用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和内宣论坛等自有阵地,搭建质监法律法规宣传联动平台。积极开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社会宣传领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社会影响大的优势,通过对投诉热点、案例分析、重大执法活动的报道,加强正面引导,借力造势,使法制宣传教育向更高的层次、更广的空间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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